为了加强学术期刊的学术诚信建设,规范论文撰写及编审、出版过程,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本刊依据著作权法、国内外出版伦理等有关条款,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学术期刊作者、评审专家、编辑以及出版者的伦理规范。
本规范中“出版伦理”是指在学术期刊出版工作中各主体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一、作者出版伦理
1.严禁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和拆分发表;
2.确保稿件为原创作品,无剽窃、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承诺稿件不涉密;
3.通讯作者应在投稿前按照每一位作者对论文有实质性学术贡献大小进行署名排序,不可随意增减作者;
4.在稿件中如实标明论文所涉及的基金项目,不可虚假标注(挂名添加基金项目、研究内容与基金项目不符、基金项目已结题等);
5.作者要保证参考文献的引用质量,杜绝不合理引用行为(抄袭、滥引、匿引、引而不标等);
6.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写、代投、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
7.稿件应符合生物医学伦理学规范;
8.尊重审稿专家的意见,如有异议,可以向编辑部提出申诉。
二、评审专家出版伦理
1.了解期刊定位和审稿要求,审视自己专业知识和研究方向与所审稿件是否匹配,若不匹配,应及时告知编辑部更换审稿审稿专家;
2.应以维护学术诚信、尊重学术自由为原则,对稿件优缺点科学、客观的评价,避免贬低、人身攻击以及提出无根据指控。
3.应遵守同行评议的保密原则,尊重作者的研究成果,对稿件内容保密,并且不能违规使用作者的研究成果;
4.应审视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是否与所评审稿件有潜在的利益冲突,如果存在,声明所有相关利益关系,避免利益冲突。
三、编辑出版伦理
1.及时、公正地处理所有来稿:登记、初审、送审、编辑出版等;
2.保证来稿的保密处理;
3.尊重同行评议结果和最终评审结果;
4.监督审稿人评审过程的客观和公正;
5.完成稿件内容在出版和学术方面的双重标准化。
四、出版者伦理
1.本刊遵循首发原则,只报道原创作品;
2.严格遵守论文的获取规定;
3.严肃处理学术论文不端行为和侵犯本刊权益的失范行为;
4.期刊应及时更新详实的投稿指南和写作指南等;
5.及时发表勘误声明。
五、实施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