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出版中心期刊审读制度

发布者:王玲发布时间:2024-05-31浏览次数:115

     为了切实加强对期刊的出版管理,提高出版质量,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审读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对期刊编辑部各刊的 版质量进行审阅和评定,以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编辑出版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读的组织管理

(一)审读的形式

审读分为日常审读、分散审读和集中审读三种形式。

(二)审读组织审读

出版中心审读室督促、指导、组织各刊编辑部日常审读审读室负责中心所属各刊的分散审读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审读

(三)集中审读专家组的组成

       审读专家组由期刊编辑部从各刊编辑队伍中挑选组成,必要时聘请其他领域专家和校外其他期刊编辑同行加入。专家组成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国家期刊编辑出版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水平,文字功底扎实,逻辑思维能力强。

2.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3.具有编辑出版系列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审读的方式和内容

(一)日常审读

由各刊编辑部指定专人负责,对每期杂志的重要出版项目,包括封面、目次、版权、题名、作者及其单位、图表等采用通读方式进行审读,并于出刊后15日内将自检表上报审读室核。

(二)分散审读

出版中心审读室执行各期刊年度分散审读任务各期刊年审读量不少于2期。审读室采用通读方式进行审读,部分具体问题可直接标注在审读期刊上。审读后撰写审读报告,内容包括对期刊质量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审读报告签字后提交一式两份,1份存档,另1份随同审读期刊返回各刊编辑部。

分散审读主要检查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政治质量、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和印制质量。

1. 政治质量:检查是否违背办刊宗旨、超越报道范围及违反科技期刊管理规定,有无政治性错误和原则性问题。

2.内容质量:主要检查期刊内容是否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并根据所审读期刊类别对创新性、科学性等做出简要评价广告的规范性;网站及新媒体

3.编校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使用语言文字是否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

1)检查封页(封面、封二、封三、封底)、版权目次页、题名、作者署名、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检查量和单位(含词头)的名称、符号及其书写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是否使用了非法定计量单位。

3)检查图表是否科学、规范。

4)检查有无明显的语法、逻辑错误,不规范的科技名词术语,别字,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

5检查有无科研设计和统计分析相关的错误或不规范表达、伦理审查是否齐全等。

4.出版形式质量:是否符合报刊出版形式规范的有关要求。

5.印制质量:重点检查封面设计、版式设计和印刷装订质量。

(三)集中审读

将审读专家组成员集中在一起,分成若干专项审读小组,按期刊编辑部统一确定的抽查内容和范围,采用通读方式进行专项检查,依照《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期刊编校差错率计算方法》《期刊出版形式差错数计算方法》,以评分表形式进行评分。各组专项检查结果由期刊编辑部汇总、整理,作出全面的审读结论,由期刊编辑部通报各刊。集中审读每1年进行1次,每种期刊审读编辑出版质量不少于2期,印刷装订质量不少于2期。

三、审读结果的利用

审读室应按时按质向出版中心汇报各刊日常审读、分散审读和集中审读的结果,收集、整理和提交审读报告。

审读结果作为各刊编辑部和编辑人员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发现较严重或较多错误者,根据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部门评价不合格、校级考核不合格处理。涉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将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四、审读工作劳务费按照《安徽东南医学图书期刊科技服务中心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规定由出版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